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全文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是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该法所规范的票据主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在汇票方面,它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又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都受到票据法的严格规范。例如,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持票人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对出票人、背书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依据《票据法》第二十六条,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票据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票据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票据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对于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