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投保书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人身保险投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包含了很多重要内容。 首先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的基本信息。投保人就是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交钱买保险的人,需要填写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同样要填写这些基本信息。受益人则是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也需提供相关身份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填写有助于保险公司确认各方身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后续保险金的正确给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重要情况,而这些基本信息就是重要情况的一部分。 其次是保险标的相关信息。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标的就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这里会涉及到被保险人的职业、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内容。职业不同,面临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比如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和办公室职员,他们的风险等级有很大差异,这会影响保险费率。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也是保险公司评估风险的重要依据,如果被保险人有某些重大疾病史,保险公司可能会提高保费或者拒绝承保。如实告知这些信息是投保人的义务,若故意隐瞒,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在理赔时也会遇到麻烦。《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再者是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时,需要给付的最高金额,这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状况来确定的。保险期限则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时间,比如是保10年、20年,还是保至被保险人60岁、70岁等。确定合适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能让投保人获得恰当的保障。 另外,还有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保险责任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比如在意外伤害、疾病身故、伤残等情况下的赔付。责任免除条款则明确了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像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吸毒、酒驾等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赔的。投保人一定要仔细阅读这些条款,清楚自己购买的保险到底保什么、不保什么。《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后,还会有投保人的签名和日期。这表示投保人确认投保书内容是真实、准确的,并且愿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签名和日期是保险合同成立的重要要素之一。总之,人身保险投保书包含了众多关键内容,投保人在填写时一定要认真、如实,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