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认定书上有什么内容?


肇事逃逸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用于明确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相关情况的重要文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认定书上通常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事故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这里会写明肇事逃逸人和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这些信息能准确识别事故涉及的人员,方便后续处理,比如通知当事人领取文书、进行赔偿协商等。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处理事故时,公安机关要全面收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确保事故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其次是事故发生的经过。认定书会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等环境情况,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比如车辆行驶的方向、速度,碰撞的部位等。这部分内容能让大家清楚地了解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对于判断肇事逃逸行为和事故责任至关重要。它依据的是事故现场的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这些证据客观、公正地记录事故经过。 再者是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认定书上会列举出认定事故的证据,如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车辆检测报告等。同时,会分析事故形成的原因,包括肇事逃逸人存在的过错行为,如超速、违规变道、酒后驾车等,以及这些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事故责任的关键部分,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法律规定的适用,判断事故各方的责任。 然后是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根据事故形成原因分析,认定书会明确肇事逃逸人应承担的责任,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果事故是由意外原因导致的,也会在认定书中说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最后是落款部分。认定书上会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专用章,并注明认定书的制作日期。这代表该认定书是由法定部门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