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期间合同是否需要继续履行?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后来因为一些事闹上法庭,我对一审判决不服打算上诉。但现在对方要求我在上诉期间继续履行合同,我不太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想问问在法律上,上诉期间合同是不是必须得继续履行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上诉期间合同是否需要继续履行,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遵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一般情况下,在上诉期间,合同是需要继续履行的。因为一审判决作出后,在上诉期间判决还未生效,合同的效力仍然存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旧受合同约束。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不能因为一方上诉就停止履行这些义务。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对方可能无法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会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并且能提供证据证明,那么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而擅自中止履行,就可能构成违约。 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可以暂停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并且上诉符合这些约定条件,那么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