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担保与担保物权是什么?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对方提出要有担保,我不太懂合同担保和担保物权。我想知道这两个到底是什么意思,它们有什么区别,在合同里有啥作用,对我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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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和担保物权是在经济活动中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法律制度。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合同担保是指为了保障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它的主要作用是增强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很多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比如,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定金则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担保物权则是一种更为具体的物权形式,它是指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物权编对担保物权做了详细规定,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以抵押权为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合同担保和担保物权有一定的联系,担保物权是合同担保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合同担保的范围更广,除了担保物权外,还包括保证、定金等其他方式。两者的目的都是保障债权的实现,但在权利性质、设立方式、实现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实际的经济活动和合同签订过程中,了解合同担保和担保物权的相关知识,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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