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主体有哪些?


合同履行主体指的是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和接受合同权利的人或单位。简单来说,就是谁来做合同里约定的事儿,以及谁能从合同里得到好处。 一般情况下,合同履行主体就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达成的一种约定,签订合同的各方自然有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的责任。比如,在一个买卖合同中,卖方要按约定交付货物,买方要按约定支付货款,这里的卖方和买方就是合同履行主体。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合同履行主体也可能涉及到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这包括由第三人履行和向第三人履行两种情况。 由第三人履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来履行合同义务。例如,甲和乙签订了运输合同,甲是托运人,乙是承运人,但乙和丙协商,让丙实际负责运输货物。《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丙没有完成运输任务或者运输不符合要求,乙还是要对甲负责。 向第三人履行,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向第三方交付合同利益。比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水果买卖合同,甲是卖方,乙是买方,乙要求甲把水果直接送到丙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没有把水果送到丙处或者水果质量有问题,甲要向乙承担责任。 此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名义订立的合同,履行主体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这体现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责任承担。《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