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章纠纷有哪些表现形式?


合同盖章纠纷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了解其表现形式有助于我们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合同盖章纠纷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假章问题。在现实交易里,有些不法分子会使用伪造的印章来签订合同。简单来说,就是这个章根本不是合同主体合法有效的印章,是有人私自刻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一方使用假章与他人签订合同,另一方在发现后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第二种是无权盖章情况。公司员工可能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就擅自使用公司印章签订合同。比如,公司没有给某员工盖章的权限,但该员工为了促成业务私自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追认该员工的盖章行为,那么这份合同对公司可能就不产生效力。 第三种是模糊盖章主体问题。有时候合同上盖章的主体不明确,比如只盖了一个部门章,而不是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这种情况下,就很难确定合同的责任主体是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该部门是否有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限,如果没有,合同的效力可能就会存在争议。 第四种是先盖章后填内容纠纷。有些合同是一方先盖好章,然后把空白合同交给对方,由对方后续填写合同内容。这样就容易出现对方填写的内容与双方事先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从法律角度看,先盖章一方可能会面临较大风险,因为盖章行为通常被视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在签订合同时应尽量避免先盖章后填内容的操作,如果无法避免,也应该对填写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确认。 第五种是多页合同盖章不规范问题。对于多页合同,如果只在最后一页盖章,中间页可能会被替换,从而引发纠纷。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建议采用盖骑缝章的方式,将合同的每一页都连接起来,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总之,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印章的真实性、盖章主体的权限等问题,以减少合同盖章纠纷的发生。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