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签合同买方没有委托书,合同是否有效?

我之前让朋友帮我代签了一份买房合同,当时没给他委托书。现在我有点担心这合同的效力问题,不知道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这份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呢?我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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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签合同
  • #无权代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代签合同买方没有委托书时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代签人没有买方的委托书就代签合同,就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这意味着,当买方没有给代签人委托书时,代签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如果买方事后对这份代签合同进行了追认,也就是认可了这份合同,那么合同就会对买方产生效力,相当于买方自己签订的合同一样。例如,买方在知道代签合同的事情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购房款,或者以其他行为表示接受合同内容,那就可以视为追认。 然而,如果买方明确表示不追认这份合同,或者在相对人(也就是合同的另一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的,那么合同对买方就不发生效力。此时,善意相对人(也就是不知道代签人没有代理权的一方)有权请求代签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代签人赔偿。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买方)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另外,如果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签人没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和代签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比如相对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察觉代签人没有委托书,但仍然签订合同,那么相对人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所以,代签合同买方没有委托书时,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其效力取决于买方是否追认。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要及时催告买方进行追认,以确定合同的效力。而买方也要谨慎考虑是否追认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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