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事寻衅罪的定罪条件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滋事寻衅罪定罪的具体条件。我身边有人好像做了些比较冲动的事,我有点担心会不会构成这个罪,所以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滋事寻衅罪,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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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一般是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等情形。“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比如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像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等情况。“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通常是指在车站、码头、机场、商场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致使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无法进行。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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