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定罪标准是否变了?
我之前了解过帮信罪的定罪标准,最近听说好像有变化。我自己比较关心这个罪名,因为身边有人可能涉及到类似情况。我想知道现在帮信罪的定罪标准到底有没有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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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定罪标准,截至2025年,主要的法律依据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目前并没有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帮信罪的定罪标准作出实质性的改变。不过,司法实践可能会根据社会发展、犯罪态势等因素,对某些情节的认定更加细化和精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定罪标准本身发生了变化。在判断是否构成帮信罪时,仍然要严格依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全案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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