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当时情绪上头想动手伤害对方,但是被旁人拉开了,没造成实际伤害。我想知道这种故意伤害未遂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定罪和量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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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故意伤害未遂的概念。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未遂就是说犯罪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比如在故意伤害的场景中,犯罪人已经开始实施伤害行为,像举起拳头要打人或者拿起凶器要伤人,但因为被别人拉开、受害人逃脱等原因,最终没有对受害人造成实际的身体伤害,这就是故意伤害未遂。 在定罪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是未遂,但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一般也是会被定罪的。因为犯罪未遂也是犯罪行为的一种状态,体现了犯罪人主观上的故意和一定的社会危险性。 在量刑标准上,《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故意伤害既遂的量刑有不同的幅度,如果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故意伤害未遂的,就会参照这些既遂的量刑标准,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是在既遂犯的量刑幅度内选择相对较轻的刑罚;减轻处罚则是在既遂犯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不过,具体的定罪量刑是一个复杂的司法过程,法官会结合案件的各种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犯罪人的动机、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都会对最终的判决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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