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依法享有哪些财产权?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财产权。 首先是复制权。复制权简单来说,就是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比如作家写了一部小说,未经作家允许,他人不能私自复印该小说去售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复制权是著作权人重要的财产权之一。 发行权也很关键。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有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比如出版社要出版发行作家的书籍,需要获得作家的授权,向公众出售书籍的行为才是合法的。 出租权也是财产权的一部分。对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等,如果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临时使用并获得报酬。例如,出租含有特定计算机软件的光盘,就需要经过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假如画家创作了一幅画,他有权决定这幅画是否拿去展览,以及谁可以展览这幅画。 表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比如歌手演唱他人创作的歌曲,需要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许可,否则就可能构成侵权。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电影院播放电影,必须得到电影著作权人的授权。 广播权,是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比如电台广播他人的文学作品,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现在网络发达,很多作品在网络上传播,未经许可在网络上传播他人作品就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指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比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需要获得小说著作权人的授权。 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把一部小说改编成剧本,需要得到原小说著作权人的许可。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翻译他人的外文作品出版,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比如编辑一本散文集,收录他人的散文,需要获得各位散文作者的许可。 总之,著作权人的这些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