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期是指法律对著作权给予保护的时间限制。在我国,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无论什么时候,作者都有权利决定作品上署谁的名字,对作品进行修改,并且防止他人歪曲、篡改自己的作品 。这是因为这些权利是和作者本身紧密相连的,是作者人格的一种体现。依据《著作权法》规定,这些权利永远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对于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财产权比如复制权,就是作者有权利决定别人能不能复制自己的作品;发行权,决定作品能不能向公众发行等。 然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比如公司组织员工创作的作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就按这个规定来确定保护期。 另外,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相关法律依据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相关概念: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这些权利和作者人身紧密相连 。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像复制权、发行权等都属于著作财产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