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会不起诉吗?
我因为一些事可能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但我不想被起诉。我不太清楚签了这个具结书之后,是不是就一定会被起诉,还是存在不起诉的可能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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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是有可能不起诉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的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另外,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相关条件,检察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情形。所以,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存在不起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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