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这里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关键,它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不征税收入主要有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一般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各项扣除指的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比如企业生产产品的原材料成本、员工工资、办公费用等都属于可以扣除的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例如,一家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为500万元,不征税收入20万元,免税收入30万元,各项扣除共计300万元,以前年度亏损50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500 - 20 - 30 - 300 - 50 = 100万元。如果该企业不属于特殊优惠企业,适用25%的税率,应纳税额 = 100 × 25% = 25万元。这些计算规定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