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赞助支出违约金是否可以扣除?

我经营着一家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遇到了赞助支出和违约金这两项费用。我不太清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这两项支出能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里扣除。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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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中,对于赞助支出和违约金能否扣除需要分开来看。 首先说赞助支出。赞助支出一般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这是因为赞助支出通常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联,无法为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流入,所以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例如企业对一些与自身业务完全不相关的活动进行的无偿赞助,就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再看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如果该违约金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合同违约而支付的,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违约金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因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各类合同,违约情况时有发生,支付的违约金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面临的一种正常成本。比如企业因为未能按时交付货物而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所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赞助支出一般不可以扣除,而符合条件的违约金通常是可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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