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侵权股东刑事责任是什么?


在探讨公司商标侵权时股东的刑事责任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标侵权的基本概念。商标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商标所有者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有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所有者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与商标侵权相关的罪名,主要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公司本身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法律后果。但股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股东参与了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并且在其中起到了主要作用,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那么股东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股东明知公司的产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参与决策、组织生产或者销售等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 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为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会根据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因素来判定。 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股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其是否直接参与了商标侵权的行为以及在其中的作用大小。如果股东只是单纯的投资者,没有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侵权行为,通常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股东在公司商标侵权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面临公司商标侵权问题时,股东应该及时了解情况,积极配合调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