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四项重点是什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有以下四项重点。 首先是强化源头治理。这就好比盖房子要打好地基一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非常关键。源头主要涉及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要进行严格管控,比如工业“三废”排放等。在农业投入品方面,要严格农药、化肥、兽药等的使用管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规定。这是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 其次是严格过程管控。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收获、屠宰的整个生产过程都需要严格把控。要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像《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就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等事项。同时,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产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对生产过程的严格管理,确保农产品在各个环节都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再者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是面向消费者的最后一道关卡,市场准入管理起着重要的“守门人”作用。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可追溯。根据相关规定,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于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禁止进入市场销售,防止问题农产品流向消费者手中。 最后是推进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途径。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模式,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农产品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涵盖了农产品的品种选择、种植养殖技术、加工包装等各个方面。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对于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的农产品,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广,促进标准化生产的广泛应用。 总之,这四项重点工作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体系,旨在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让消费者能够放心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