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诉费用是多少?


在房屋租赁纠纷起诉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案件受理费,另一类是可能产生的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它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例来说,如果你的诉讼请求金额是5万元,那么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式为:1万元部分交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是4万,按照2.5%计算,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就是1000 + 50 = 105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可能存在其他诉讼费用,比如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申请费是在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等情况下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标准也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关于费用的承担,一般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