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起诉的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打算去法院起诉他。但我不知道起诉费用是怎么算的,也 不清楚具体的收费标准。我想知道起诉费用是固定的,还是会根据欠款金额来定?具体的收费情况是怎样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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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他人欠钱不还,我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时,起诉费用是有明确标准的。这里所说的起诉费用,主要指的是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举例来说,如果欠款金额是5万元,其中1万元需缴纳50元,剩下的4万元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就是1000 + 50 = 1050元。
此外,在起诉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费用,比如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鉴定费用等。财产保全费用也是按照一定标准收取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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