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他人逃走途中遭到报复进行反击是否仍属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保护自己的一种权利。简单来说,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伤害他人逃走途中遭到报复的情形下,我们需要分析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首先,要有不法侵害正在发生。当对方找人来报复,这显然是一种不法侵害行为,而且这个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其次,反击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如果反击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报复行为的伤害,而不是主动去攻击或者进一步伤害对方,那么就符合这一目的要求。最后,反击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就是说,反击的力度要和对方的侵害程度相适应,不能过度反击。 例如,如果对方只是轻微的推搡、殴打,而反击者使用了刀具等致命武器造成对方重伤甚至死亡,这就可能被认为超过了必要限度。但如果对方使用了凶器,严重危及到反击者的生命安全,那么反击者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对方伤亡,也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所以,伤害他人逃走途中遭到报复进行反击,在满足上述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情况下,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过,具体的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由司法机关来判断。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的处理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