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岗位劳动争议法院是否会受理?


在探讨调整岗位劳动争议法院是否受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也就是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调整岗位劳动争议,就是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双方就岗位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调整岗位的劳动争议,法院是否受理需要看是否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已经经过了劳动仲裁程序。如果没有经过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是不会受理的。其次,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法院在受理时还会审查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一般来说,只要是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工作岗位调整等劳动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例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调整岗位,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等情况引发的争议,法院是会受理的。但如果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比如是因单位内部行政管理事务等与劳动权利义务无关的事项引发的争议,法院则不会受理。 总之,调整岗位劳动争议,在满足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在法定起诉期限内起诉以及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等条件下,法院是会受理的。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