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因职工下岗整体拖欠工资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受理?

我所在的国有企业正在改制,好多职工下岗了,而且工资还被整体拖欠。我们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不知道这种因为国企改制导致的职工下岗、拖欠工资纠纷,法院会不会受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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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企改制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因职工下岗整体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争议以及法院受理的一般原则。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 对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情况相对复杂。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来进行规范。如果是因为国有企业改制导致的职工下岗、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本质上还是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一般情况下,如果符合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条件,经过劳动仲裁后,人民法院是会受理的。受理条件通常包括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国有企业改制往往涉及到政府主导等多种因素。如果该改制是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导进行的,那么这种纠纷可能更多地带有政策调整的性质,不完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根据相关司法政策,对于政府主导的国有企业改制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因为这类纠纷需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解决。 但如果国有企业改制是企业自主进行的,那么因职工下岗整体拖欠工资引发的纠纷,在经过劳动仲裁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这种情况下,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他们的劳动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职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对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因职工下岗整体拖欠工资引发的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改制是政府主导还是企业自主进行,以及是否经过了劳动仲裁等法定程序。职工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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