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结婚,是否要先休产假后休婚假?
我在单位上班,现在结婚了,也打算之后要孩子。不知道在法律上,是要先休产假才能休婚假,还是可以自己安排顺序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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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在职期间结婚后必须先休产假再休婚假。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婚假和产假的概念。婚假是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目的是让劳动者能够有时间筹备和享受自己的婚礼。而产假是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保障生育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身体恢复和照顾新生儿的时间。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还可以享受产假等福利待遇,不同地区的产假天数有所不同。 也就是说,婚假和产假都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这两项假期的休假顺序并没有强制的法律约束。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合理安排休假的时间和顺序。比如,劳动者可以先休婚假,好好度个蜜月,之后再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工作,等临近生产时再休产假。当然,也可以结合家庭安排等因素,先休产假,之后再休婚假。不过,在和单位协商时,要充分考虑工作的交接和单位的实际工作安排,尽量做到个人利益和单位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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