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需要交多少费用?
我打算去法院立案起诉一个人,但是不清楚法院立案得交多少费用。案件就是普通的民事纠纷,涉及一些经济赔偿。我想知道这个费用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一个固定标准,不同类型的案件费用差别大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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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诉讼费,它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主要部分,根据案件类型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对于财产案件,它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依据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非财产案件的收费相对较为固定。例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同样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的收费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此外,还有其他诉讼费用,如申请费等。申请保全措施、支付令等都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具体标准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也有详细规定。同时,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比如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