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下来了是否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
我打离婚官司,法院已经出了判决书。我不太清楚有了这个判决书之后,是不是还得去民政局再办什么手续,要是还要去的话,具体要办啥,不去会不会有啥影响,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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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法院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当法院就婚姻关系等事项作出判决且判决书生效后,其法律效力等同于婚姻登记机关所办理的相关手续。 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一旦离婚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这意味着,离婚判决书和民政部门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能证明婚姻关系的终结。 所以,拿到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后,不需要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在后续需要证明婚姻状况时,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明文件。比如在再婚登记时,携带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能够证明自己目前处于单身可结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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