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去申请了离婚,经过离婚冷静期,现在我还是想离,但对方不同意了。我们这种情况闹到法院的话,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清楚。
展开


在离婚冷静期之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要离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首先,我们要知道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比如提供对方重婚的证据、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验伤报告等,即使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很可能会认为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从而判决不准离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永远无法离婚了。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关键在于主张离婚的一方能否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