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一儿二女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三个孩子(一儿二女)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比如,这个家庭中如果有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很多因素,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有稳定经济收入的一方可能更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条件也很重要,稳定、适宜居住的环境对孩子成长有益;还有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工作时间较为灵活,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这在抚养权争夺中也是一个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这个家庭中有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会听取他们的想法,看看他们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比如,孩子长期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和爷爷奶奶感情深厚,而父母离婚后,爷爷奶奶也愿意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这也会作为法院判决的参考因素。 通常情况下,法院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得到较好的照顾,可能会综合考虑将孩子分开判给父母双方。但如果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赌博、吸毒等)、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等,法院可能会将孩子都判给另一方。此外,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不损害孩子的利益,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 总之,法院在判决三个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