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决?
我和老公结婚后,房子是他出钱买的。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我也参与了家庭的各项开支,对房子也有一定的付出。我想了解下,这种婚后男方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时到底该怎么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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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时房子的判决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是男方用自己婚前就有的钱买的,而且只登记在他自己名下,所以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其次,要是用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归男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如果是用夫妻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所以,婚后男方出钱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判决关键在于购房资金的来源、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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