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收取保全费的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案件,打算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不清楚法院收取保全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我想了解具体是按照什么来计算费用,不同的情况收费是不是不一样,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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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全费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收取保全费是在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法院按照规定收取的费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例如,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为800元,此时不超过1000元,那么每件需交纳30元保全费。若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为5万元,其中1000元需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是49000元,这部分按照1%交纳,即490元,总共需交纳30 + 490 = 520元。要是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为20万元,1000元部分交30元,1000元至10万元部分交99000×1% = 99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是10万元,这部分按0.5%交纳即500元,总共需交纳30 + 990 + 500 = 1520元。而且,不管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有多大,保全费最多不会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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