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不同意调解,法院会如何判决?


当开庭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时,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首先,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这包括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据,比如合同、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关键,法院会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判断。例如,对于书证,会查看其是否为原件,是否有涂改等情况;对于证人证言,会考虑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人的可信度等因素。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然后,法院会依据适用的法律来对案件进行评判。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法律,比如民事案件可能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案件则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准确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文。比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会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责任等相关规定来判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原告的主张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法院会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原告的主张缺乏证据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则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判决。这说明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调解无法达成时,法院有职责及时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