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时债权人能否提出异议?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最近得知该公司要进行合并。我担心公司合并会影响我的债权实现,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债权人有没有权利提出异议,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公司合并的过程中,债权人是能够提出异议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依据。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的方式主要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债权人在公司合并时提出异议的权利。债权人提出异议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这样可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及时得到实现;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保证、抵押、质押等,以此来降低自己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 公司如果不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债权人或者清偿债务、提供担保,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公司合并的过程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债权人有权依法提出异议,要求公司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债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