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来详细介绍其犯罪构成: 首先是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意味着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此罪。同时,单位也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企业等单位组织,都可能因为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而触犯此罪。比如,张三是一个普通公民,李四是某公司负责人,他们都有可能实施该犯罪行为。 其次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是以牟利为目的。这就要求行为人在实施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时,心里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在非法处置土地,而且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如果只是因为不懂法律规定,不小心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且没有牟利的想法,那就不构成此罪。例如,王五把自己的土地转让给别人,只是为了帮助朋友解决困难,并没有从中获利的意图,那么王五的行为就不符合该罪的主观要件。 再者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国家对土地的使用和流转有着严格的规定。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土地的正常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比如,一些人非法倒卖耕地,导致耕地被破坏,影响了国家的农业生产和土地规划。 最后是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面积较大、获利数额较大等情形。例如,赵六未经批准,将大量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用于非农业建设,获利数十万元,这种行为就属于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总之,了解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对于我们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国家土地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