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药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生产假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健康和安全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犯罪构成。 首先是主体要件。生产假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这意味着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也可以构成此罪。比如,一些不法药企的负责人,或者药企本身,都可能成为生产假药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生产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的是假药,却仍然进行生产。这种故意可以是直接故意,即积极追求生产假药的结果;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生产出假药的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技术失误等原因生产出了假药,而不是故意为之,一般不构成生产假药罪。 再者是客体要件。生产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也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药品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生产假药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这些管理制度,同时假药流入市场后,会对服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危及生命。 最后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假药的范围,包括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形。只要实施了生产符合这些规定的假药的行为,不论是否已经销售出去,也不论是否已经造成了实际的危害后果,都可能构成生产假药罪。 总之,生产假药罪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要件。我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安全,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