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和13岁女孩发生关系应判什么罪?
我今年17岁,不小心和一个13岁的女孩发生了关系,我很害怕,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被判什么罪,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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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这里涉及到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和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关系这种情形中,重点在于幼女的年龄,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在认知和生理发育等方面还不成熟,法律给予她们特殊的保护。 对于本案中17岁的行为人,虽然属于未成年人,但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17岁的人与13岁女孩发生关系会被认定为强奸罪。不过,由于其是未成年人,在量刑时法院会根据《刑法》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比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确定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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