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罪数、数罪并罚和假释是怎么规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法律里罪数、数罪并罚和假释的相关规定。我不太懂这些概念,比如一个人犯了多个罪到底怎么判,什么时候能假释,这些规则对我来说很模糊,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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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罪数、数罪并罚和假释是刑法领域非常重要的概念。下面为你逐一解释。 罪数指的是犯罪的数量,也就是行为人所犯之罪的个数。判断罪数,在司法实践中十分关键,因为它涉及到对犯罪行为的准确认定和量刑。我国司法实践中判断罪数主要依据犯罪构成标准说。简单来说,就是以犯罪构成的个数为标准来判断罪数。如果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了一个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那就是一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多个行为,符合多个犯罪构成,那就是数罪。 数罪并罚,是指当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时,法院对其所犯的各个罪分别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假释则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总之,罪数、数罪并罚和假释这三个概念相互关联又各有特点,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认定和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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