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计骗取并撕毁欠条,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给我打了欠条。结果对方用计把欠条骗过去撕毁了,现在不想还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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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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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用计骗取并撕毁欠条,行为人构成何种犯罪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欠条的性质。欠条是一种债权凭证,它代表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当行为人用计骗取并撕毁欠条时,其实质是通过非法手段试图消灭债务,侵犯了债权人的财产权益。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犯罪情形,其中较为常见的是诈骗罪和侵占罪。 首先说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骗取并撕毁欠条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使债权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将欠条交给行为人,行为人再将其撕毁以达到不还钱的目的,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里的“非法占有目的”很关键,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有不归还债务的意图,通过欺骗行为实现了消灭债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归还的欠款)的结果。例如,行为人编造虚假理由骗债权人拿出欠条查看,然后趁机撕毁,这就是典型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财物。 再看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如果债权人是基于信任将欠条暂时交给行为人保管,而行为人却将其撕毁并拒绝归还欠款,那么就可能构成侵占罪。不过,与诈骗罪不同的是,侵占罪的前提是存在代为保管的关系。比如债权人让行为人帮忙拿一下欠条,行为人却趁机撕毁,这种情况更符合侵占罪的特征。 判断具体构成何种犯罪,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方式、欠条的取得过程、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内容等。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债权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认定犯罪性质,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行为人归还欠款,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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