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包括哪些罪行呢?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指的是非法剥夺或者妨害公民自由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等各项权利的行为。下面为你介绍一些常见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罪行。 首先是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强制等手段,不允许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允许公民不信仰宗教,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此罪。 其次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这些都应受到尊重和保护。同样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强迫少数民族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或者破坏他们的传统习俗活动等行为,情节严重时就触犯了此罪。 还有侵犯通信自由罪。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像私自拆开别人信件查看内容,或者把别人信件藏起来不让其收到等行为,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犯罪。 另外,报复陷害罪也是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罪行之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公民行使了控告、申诉等权利而对其进行报复,就会受到法律制裁。 最后,破坏选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保障了公民能够正常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总之,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罪行有多种,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