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申诉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刑事申诉的法律地位以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的范围。 刑事申诉的法律地位: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请求。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一规定明确了刑事申诉的法律地位,保障了当事人申诉的权利。 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的范围: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包括以下几类。一是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这里的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比如不起诉决定等。当事人如果对这些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二是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且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也就是说,当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且符合人民检察院管辖条件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例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等情况。 总之,刑事申诉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纠正错误判决、裁定的途径,人民检察院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监督和复查作用。当事人在进行刑事申诉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