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时效期是多少年?
我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的时效期。我听说有些案子过了一定时间就不再追究了,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所有刑事案件的时效期都一样吗,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时长?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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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时效期,在法律上被称作追诉时效,它指的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这意味着,如果一个犯罪行为对应的最高刑罚不到五年有期徒刑,那么从犯罪之日起过了五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说,某些轻微的盗窃行为,可能法定最高刑就是三年有期徒刑,那它的追诉时效就是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举例来说,一些情节相对严重的诈骗犯罪,如果其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这个区间,那么其追诉时效就是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当犯罪行为比较严重,法定最高刑达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追诉时效就变为十五年。比如某些严重的暴力犯罪。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像一些极其严重的犯罪,如故意杀人且情节特别恶劣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不过,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另外,《刑法》第八十八条还规定了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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