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时被告已成年会有哪些规定?
我遇到个事儿,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被告已经成年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会有啥规定,是被告自己承担赔偿责任,还是有其他说法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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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当被告已成年时,有一系列相关规定。首先,从民事责任承担的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里,成年被告需要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当他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比如因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或者财产遭受的直接损失,他要以自己的财产来进行赔偿。 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成年被告有个人财产,那么会优先用其个人财产来支付民事赔偿费用。要是他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全部赔偿,剩余部分也还是由他自己负责偿还,不会因为财产不足就免除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的其他财产等,以保障被害人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另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还是一种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和规定。例如,在举证方面,被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因被告的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各种费用的票据等。成年被告也有权利进行答辩和举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对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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