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我家里人遭遇了刑事案件,我们想在这个刑事案件里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 方赔偿损失。但不知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没有时间限制,时效是多久呢?怕错过了时间就不能再提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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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来看,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实际操作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所以,从时效的角度综合来看,要遵循刑法追诉时效的大框架,同时要在规定的刑事诉讼阶段内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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