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否需要自己起诉?
我遭遇了一起刑事案件,犯罪行为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我想知道,如果我想获得赔偿,是要自己去法院起诉附带民事诉讼,还是有其他方式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流程,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并不一定完全要自己起诉。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赋予了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也就是说被害人可以自己主动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也并非必须由被害人自己起诉。比如,如果被害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那么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一般是指被害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等,他们可以代表被害人行使诉讼权利。 另外,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他们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实现被害人应得的赔偿,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不一定非得自己起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也可以提起诉讼,以保障被害人及其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