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的定罪条件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定罪条件主要涉及犯罪构成要件,它包含四个方面,分别是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就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这里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单位。对于自然人来说,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并且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才可能成为犯罪主体。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指的是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比如,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同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可能不同,这也是区分不同犯罪类型的重要依据之一。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以及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必须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导致了一定的危害结果。只有当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时,才能让行为人对该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比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行为人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身体受伤的结果,而且该伤害行为与受伤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才能对一个行为进行刑事犯罪的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