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一审开庭审理程序规定都有哪些?
我涉及到一个刑事案件,现在案子到了一审阶段,我特别想知道刑事一审开庭审理的程序规定都有啥。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在各个环节我有啥权利和义务,想了解清楚,好心里有底应对后续的庭审。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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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审开庭审理程序规定包含多个重要环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开庭阶段。在这一阶段,审判长会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这些告知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
接着是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在这个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出示证据,对证人、鉴定人进行发问。该阶段旨在查明案件事实,所有证据都需要在法庭上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中证据裁判原则。
然后是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论。法庭辩论是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过程,其目的是让法官全面了解双方的观点,为公正裁判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