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的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法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比如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是不是不一样?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来保护未成年人呢?我很想弄清楚这些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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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规定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也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心智发育程度,在定罪和量刑上有特殊考量。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明确划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要年满十六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有犯了这八种严重犯罪,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内容,适当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
对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刑法还规定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方面还不够成熟,需要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还有一系列特殊的程序保障,比如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 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避免对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和发展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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