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我们有一个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我们打算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但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想了解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程序,包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法院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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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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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该程序: 首先是催告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其次是申请。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然后是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接着是审查。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如果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最后是执行。裁定执行的,由人民法院执行。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财物或强制迁出房屋、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退出土地等。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该法对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等内容作出了全面且明确的规定,确保行政强制执行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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