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未成年人杀人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跟别人起了冲突,结果冲动之下杀了人。我现在特别着急,想知道在刑法里,对于未成年人杀人这事儿是怎么规定的,孩子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会不会判得很重,有没有从轻处理的可能,希望懂法律的人给我讲讲。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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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人。当未成年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这在刑法上属于严重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刑法也有特殊的考量。该条还规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也就是说,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有所不同。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要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行为需负刑事责任,同样会从轻或减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杀人行为要符合特定条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负刑事责任,并且也会从轻或减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死刑。这意味着未成年人杀人,不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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