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制造淫秽物品是如何规定的?
我不太清楚制造淫秽物品在刑法里是怎么个说法。我有个朋友可能涉及到这方面,我想了解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在法律里,制造淫秽物品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淫秽物品。简单来说,淫秽物品就是那些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不过,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也不被视为淫秽物品。 我国《刑法》对制造淫秽物品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是没有牟利目的,但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还会从重处罚。 所以,制造淫秽物品不管是出于牟利还是其他目的,在法律上都有相应的惩处措施。这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良好的社会风气。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触碰制造淫秽物品这条红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