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我和伴侣为了应付家人办了结婚仪式,但没领结婚证,过着有名无实的生活,这算形式婚姻吧。我想知道这种形式婚姻在法律上是不是事实婚姻,对我们双方的权益有啥影响,比如财产分配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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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形式婚姻是否为事实婚姻,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这两个概念。形式婚姻通常指双方为了某种非情感、非传统婚姻目的而结成的婚姻关系,比如为了应付家人、获取某些利益等。在这种婚姻中,夫妻双方可能并不存在真正的感情,也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共同生活。 而事实婚姻是一种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的婚姻形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结婚实质要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双方均无配偶、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所以,一般来说,形式婚姻不是事实婚姻。因为形式婚姻往往只是表面上有婚姻的形式,而没有满足事实婚姻所要求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等条件。 从法律后果来看,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与合法登记的婚姻基本相同,比如在财产分配上,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只是形式婚姻且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在财产等问题上通常按照一般的民事关系处理,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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